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就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关于租赁刷卡打印机服务的采购项目邀请符合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小额采购信用卡中心[2024]5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关于租赁刷卡打印机服务的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及数量:
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广州银行信用卡中心关于租赁刷卡打印机服务的采购项目,根据卡中心打印需求提供匹配的打印机设备及解决方案。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租赁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雇员费用等,合作期间提供机器维保,含加碳粉、换硒鼓、配件耗材维修及更换等所有工作。
(二)项目服务周期及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2年
服务地点:广东省内及南京市的办公场地(如有办公地点增加或变化,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通知供应商)。场地分布如下:
序号 | 城市 | 地址 |
1 | 广州 | 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4号301房 |
2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侨辉大厦二楼 | |
3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侨辉大厦三楼 | |
4 |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64号首层 | |
5 | 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62号、64号二层 | |
6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19楼北面 | |
7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18楼 | |
8 | 佛山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东路32号地铁金融城北塔24层 |
9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东路32号地铁金融城北塔22层 | |
10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东路32号地铁金融城北塔21层 | |
11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东路32号地铁金融城北塔20层 | |
12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东路32号地铁金融城北塔17层 | |
13 | 深圳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31号杭钢富春商务大厦8楼 |
14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沁海路太子湾商贸大厦1栋广州银行7楼 | |
15 | 东莞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3号1栋、1403室01、1404室、1405室 |
16 | 中山 |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5层501A-501B |
17 | 惠州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二路9号6层 |
18 | 江门 | 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118号1幢1705-1707室 |
19 | 珠海 | 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25号(光华大厦主附楼)三楼 |
20 | 南京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7号金融城10号楼12层 |
注:采购方目前在用打印机总数量为58台,首批交付不能低于58台打印机。一个办公场地提供不少于1台的打印机设备,如一个场地2层不同办公楼层,即至少提供2台,确保每个办公区域均有打印服务,如对应印量增加,双方沟通协调增加机器或在对用机器进行调配。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采购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响应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含)打印机租赁相关合作案例(提供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内容需至少清晰显示合作方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起始时间及合同签订日期等,敏感信息可脱敏。如合同首、尾页不能明确的说明项目时间、内容必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三)响应时所使用的打印机品牌需得到原厂授权函,需提供的品牌需为富士施乐,HP、EPSON、佳能、理光、柯尼卡美能达、利盟、京瓷中的一个或数个,需提供原厂授权函。以及相应的品牌方的供货证明(需提供原厂授权函文件以及品牌方的供货证明)。
(四)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采购方相关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供应商需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采购方声明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服务承诺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需提供服务承诺书)
七、采购文件领取
(一)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00至2024年12月18日 18:00。
(二)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1.请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函》(见响应邀请函附件)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与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一并发送至hemingzhen@gzcb.com.cn
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项目编号+公司全称。
2、采购方将于1个工作日内进行查核并将采购文件回复至邮箱。
八、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8:0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19楼,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2028872015/13560325872。
(三)可接收快递形式投递:使用快递形式响应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投递并确保交至联系人手中,逾期收到的,不管何种原因,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不能响应的责任;请在寄送快递后邮件回复我处: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需在快递最外层包装上写明:项目编号[2024]57号。
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导致响应文件丢失或被误拆的,需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不能响应的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28872015/1356032587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19楼
邮箱:hemingzhen@gzcb.com.cn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确认函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4年12月17日